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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衡检定分度值和检定分度数的设定

时间:2018-03-03 05:51:07 来源:本站 点击数:1021

目前,我国汽车衡的检定是按照JJG539-1997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的具体要求来完成的,其中检定 分度值和检定分度数的设定,对于汽车衡的正确检 定和使用起着关键作用。在此,笔者结合实际检定工作 中发现的随意设定检定分度值和检定分度数的现象进 行分析和探讨。

一、随意减小汽车衡的检定分度值和增大检定分度数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汽车衡显示装置称重显示仪表的分辨 力不断提高,汽车衡具备了检定分度值在以质量 单位表示的1x10s 2xlO4 5xlO^为正、负整数或零 范围内随意设定的功能。由此出现了许多汽车衡 使用方要求计量检定人员在检定时将汽车衡检定 分度值设得尽可能小,以相应增大检定分度数的情 况,他们认为这样可以提高准确度。甚至部分汽 车衡的生产厂商为了迎合客户需要,在出厂时就将汽车衡的检定分度值设得很小,而检定分度数却很 大。

例1:在我中心检定人员对市区一粮食购销企业所 用SCS-100产品铭牌上标注为Max : 100tMin 1te 50kg、准确度等级)汽车衡进行强制检定时,该 企业负责人要求检定人员将原检定分度值(e)50kg 重新设定为20kg,并强调分度值设为50kg时,经常有售 粮农民反映他们的汽车衡称量不准实际上是指 此时汽车衡示值变化一个分度值所用重量值跨度 较大)。

二、检定分度值及检定分度数的基本概念

要想从根本上弄清楚事情的原委,首先要了解检定 分度值与检定分度数的概念。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 用》检定规程之2.3.2.3和2.3.2.4分别对检定分度值和检 定分度数作了解释。检定分度值是用于对秤分级和检定 时使用,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值,用符号e表示;检定分度 数是最大秤量与检定分度值之商,用n表示n=Max/e 定分度值代表了秤的绝对准确度,因此,检定分度值越 小,秤的绝对准确度越高;而检定分度数则代表了秤的 相对准确度,检定分度数越大,秤的相对准确度越高。汽车衡作为非自动衡器的一种,当然也适用上述规 定。由此可知,对于一台具体的汽车衡,在最大秤量 (Max )不变的情况下,只要检定分度值或检定分度数中 的任意一个确定了,那么另外一个也就确定了 ;任意一 个改变了,另外一个也就改变了。

三、汽车衡设定较小检定分度值和较大检定分 度数的可行性分析

以例1为题,当检定分度值e =50kg时,检定分度数n=Max/e=100000/50=2000;当检定分度值e=20kg时,检定分 度数n=Max/e=100000/20=5000那么,可否将检定分度 值由50kg调整为20kg呢? JJG539-1997中找不到明确答 案,但JJG555-19964.8.6规定:对安装在室外,而无恰 当大气保持措施的秤,其检定分度数n不能太大(n应不 大于3000;此外对公路上用的秤,其检定分度值应不小 10kg)。由此可见,如果设定e=20kg,则n=5000,显然突 破了 JJG555-1996之 4.8.6 的规定。

同时,为了进一步验证检定分度值调整后该汽车衡是否还能达到JJG539-1997的要求,在检定分度 值为50kg并检定合格的情况下,又把检定分度值设定 20kg重新进行检定。此时,发现在75%Max及以上秤 量点的化整前修正误差Ec开始超出最大允许误差 (mpe ),此时汽车衡被判定为不合格。这也从另一 个侧面说明电子汽车衡检定分度值设定的趋小化及检 定分度数的向大化,并不像某些使用者期望或衡器生 产厂商宣传的那样会提高电子汽车衡的称量准确度 反而可能在较大称量时误差超出允许范围。除此之 外,有经验和资料表明,随意设定较小检定分度值和 较大检定分度数,还会引发汽车衡的零点漂移、 满程漂移及示值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实际上是降低了汽车衡的可靠性。

很明显,依据JJG555-19964.8.6的原则要求及 JJG539-1997的具体检定方法,对电子汽车衡随意设定 较小的检定分度值和较大检定分度数是不可行也不可 取的。

四、设定汽车衡检定分度值及检定分度数的影 响和制约因素

汽车衡检定分度值和检定分度数的设定,客观 上受以下因素影响和制约

1.电子汽车衡称重传感器的性能

称重传感器是汽车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能 直接决定着汽车衡的性能。根据OIMLR60〈称重传 感器》国际建议,称重传感器的最小检定分度值V_应不 大于秤的检定分度值6与载荷传递装置的缩比R的积除 以称重传感器个数的平方根所得值,即V_=e ? R/a/T 由此可见,如果汽车衡设定过小的检定分度值,超 出了所用称重传感器最小检定分度值的下限,就会对汽车衡造成不良影响。

2.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和我国相关检定规程 的原则要求

参照OIMLR76制定的JJG555-1996规定,用于贸易 结算的⑩级秤最大检定分度数不能超过10000,显然电 子汽车衡也必须遵守这样的原则规定。

3.JJG555-1996规定的各种允许误差

如温度每差5 °C,汽车衡零点或零点附近的示 值变化应不大于1个检定分度值;汽车衡加任意载 4h前后示值之差应不大于相应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 的绝对值;汽车衡加载30min后卸载时,回零偏差应 不大于0.5e ;另外,如气压变化对汽车衡零点的影 响等,测试时也有相应的具体指标规定。汽车衡检 定和使用中要满足这些要求,也不允许随意设定检定分 度值和检定分度数。

事实上,某种汽车衡在一制造单位首次生产尚 属计量器具新产品的时候,所经过的型式评价原来称 为定型鉴定或样机试验及型式批准证书中就已经对电 子汽车衡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包括电 子汽车衡的检定分度值和检定分度数,当然随后生产并 交付给客户使用的同类型电子汽车衡也应该执行型式 批准时的要求,而不能随意更改。

五、面对现状的思考和建议

虽然前面分析并指出了电子汽车衡随意设定较小 检定分值和较大检定分度数是不可行的,但是这种现象 在现实生活中却普遍存在。笔者认为,对现行JJG539- 1997进行适当修订和完善,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汽车衡 检定中遇到的上述问题。

1.修订JJG539-19973.1.2所规定的“数字指示秤 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即e=d )”内容。

该条规 定只适用于有分度无辅助指示装置的秤,笔者认为现 在制造的汽车衡一般都具有细分指示装置,即辅 助指示装置(.如果这样认为没有错误,则汽车衡 的检定分度值不一定要等于实际分度值。而且作为汽车衡重要组成部分的称重显示仪表,其检定规程 中也提出“检定分度值e与实际分度值d应满足以下关 d?e10d”实际上,汽车衡分度值的调整和 设定就是通过称重显示仪表来完成的。为什么要一概 规定e=d呢?所以建议将来检定规程修订时应区别不 同情况,对数字指示秤的检定分度值和实际分度值数 量关系作出相应规定。如对零售商用秤,为了防止作 弊,规程仍可以规定e=d,而对电子汽车衡等则可以规定 de10d

2.在JJG539-1997中增设“禁止调整汽车衡检 定分度值,可根据使用情况调整实际分度值” 一项。当 然这一点是在前条修订的基础上才成立的。因为当规 e=d时,调整实际分度值d)就等于调整检定分度e );调整了检定分度值e )也就等于调整实际分度 (d )。笔者认为,这是以两者的数值关系混淆了性 质上的不同。根据定义可知对数字示值方式,实际分 度值是指以质量单位表示的相邻两个示值之差;而检 定分度值是用于对秤分级和检定时使用的,以质量单 位表示的值,两者并无本质上的内在联系。结合实际 使用需要看,需要调整的应该是实际分度值(d )而非 检定分度值e )。如果增加了这样一条规定,我们就可 以认为现在汽车衡普遍调整的是实际分度值 (d ),也就不会改变汽车衡检定分度值e )和检 定分度数),这样就不会出现如前面所讲的设定小 的分度值后,电子汽车衡在最大秤量附近进行称重测 试时超出允许误差以及零点漂移、满程漂移及示值不 稳定等现象。

JJG555-19964.8.6引入完善后的规程。这 样更有利于指导汽车衡生产厂商和使用者的生 产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