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由于在涉及厂矿企业及民生计量生活中被大量使用,国家把电子秤列入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也就是为了保障称量准确,交易公平,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前言
秤也称之为衡器,是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的法定计量器具,它的使用使人们把物体从感性认知上升到理性认知,它是人类社会进步过程中由于贸易的产生而产生的一种便于结算的计量器具。随着社会科技的高速发展,微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技术、传感器技术和电子技术的进步及更新,传统纯机械结构的杆秤、台秤、磅秤等称量装置逐步被淘汰,具有电子称量装置的电子秤、电子天平在我国生产制造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电子秤由于在涉及厂矿企业及民生计量生活中被大量使用,国家把电子秤列入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也就是为了保障称量准确,交易公平,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期,社会的道德水平跟经济发展速度不同步,很多利欲熏心的人就利用电子秤作弊,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了大量损 失,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监管好电子秤,不仅是质监人的职责,也是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计量工程。
2.产品概况
2.1 产品的定义和原理
装有电子装备的秤叫电子秤。
电子秤结构由三部分组成:称重传感器、承载器、显示仪表。
电子秤工作原理:传感器将重量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经放大、滤波后送至模数 (A/D) 转换器,转换成相应的数字信号,最后由 CPU 进行数据处理,同时进行称重显示。具体的称量过程:当物体放在承载器上时,重量施加给传感器,称重传感器在受重力作用后,弹性体发生形变,从而使应变片阻抗发生变化,同时产生一个正比于该重量信号的毫伏级差压模拟电信号,该信号经放大电路放大输出到模数转换器,转换成便于处理的数字信号输出到 CPU 运算控制,CPU 根据命令以及程序将这种结果输出到显示器,直至显示这种结果。
称量货物时应根据称量货物的多少和称量准确度要求合理选择使用衡器。大宗货物称量时选择电子台秤或电子汽车衡等大型衡器。通常称量范围在50kg 以下的秤可以作为零售商品贸易结算用。
电子计价秤是众多类型衡器中的一种,它具有称重、金额计算、有些还具有条码打印等功能,且体积小、便于携带摆放、易于操作、显示直观的特点,是我国目前在商品贸易结算中使用量最大的秤,被广泛应用于农贸市场、超市、零售商店和餐饮行业。
2.2 行业状况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电子秤产量最大的国家,产品已销售到世界各地。由于生产电子秤技术含量相对较低,配件生产企业众多且集成化程度高, 市场使用量大,由此催生了大量生产电子秤的企业。有些生产企业没按标准生产电子秤,如图 1所示。同时对维修行业和销售行业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造成秤的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大量的作弊秤。
2.3 产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计量器具质量,保障国家计量单位
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必须对计量器具的制造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电子秤是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型式批准部分)》 的计量器具,按 《许可办法》 制造电子秤必须取得制造许可证,维修电子秤必须取得维修许可证。
3.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GB/T 7722-2005 《电子台案秤》 GB/T 7723-2008 《固定式电子衡器》
3.1 计量要求:准确度等级:中准确度等级、普通准确度等级
其中:检定分度值 e 应等于实际分度值 d。
—GB/T 7722-2005 《电子台案秤》 第 5.1 条技术要求:
其中结构的一般要求含:强制必备标志及器件和预置控制器的保护。
—GB/T 7723-2008 《固定式电子衡器》 第6.1.4.4 条
—GB/T 7722-2005 《电子台案秤》 第 6.1.6条
3.2 常见的质量违法问题
(1) 铭牌
强制必备标志为:制造厂的名称和商标、产品名称与型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值、制造许可证标志与编号,如图 2所示。
常见质量违法问题主要是:检定分度值 e 不等于实际分度值 d。
目的:达到欺骗性销售产品。
(2) 结构的一般要求对于禁止接触或禁止调整的那些器件、预设装置、重力补偿装置或量程调整装置,应加封印或铅封。
常见质量违法问题主要是:无封印或铅封位置、直接通过仪表按键就可进行法制管理参数调整、通过在信号线上加装可任意改变称量结果的无线电遥控装置。
目的:人为操控改变称量结果。
4.执法检查方法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主要以外观检查为主,主要检查铭牌信息是否正确,封印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下面分别介绍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和大型衡器电子汽车衡现场检查方法。
4.1 电子计价秤
目前电子计价秤的作弊方式主要是通过作弊软件进行作弊,这也是最普遍存在的作弊现象,同时及具有隐秘性,这给计量监管部门带来很大的难度。有些不法厂家或是秤的销售维修者通过更换芯片,将正常的称重程序外挂一个作弊程序。操作手法是:在电子计价秤操作界面通过密码进入作弊程序,按预先设置的重量百分比如 5% 、10%、15%等设置好电子计价秤,当称量货物时按相应的按键即可达到改变重量的目的;遇到检查时关闭电子计价秤电源即可退出作弊程序,恢复正常称量。如要进入作弊状态需重新输入密码。
这种方式操作简单,隐秘性强,恢复正常称量快,进入作弊程序的密码难破译,给监管工作带来较大挑战,这就需要行政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掌握一定的查处技巧。
在监管执法过程中,首先要做好准备工作:当我们要对某一目标市场或个体进行检查前,须对市场重点摊位进行了解,掌握卖鸡、鸭、鱼、肉、卤制品等价格比较高的摊位位置,对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人盯人”的工作分配,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同时进入市场并控制好事前分配好的对应摊位、对应人员,不允许任何人靠近电子计价秤,以防电源被关。
在查处过程中,可按以下方式进行操作:在电子计价秤上放标准砝码或任意重量的物体时,随意按一下秤上的 M1 (单价 1)、M2 (单价 2) ……键(不要去按数值最大的那个 M 键,最大标号的 M键通常是正常称量但还是在作弊程序中),如果显示的重量值有变化,不同的 M 键显示不同的重量值,那么这台秤就是作弊秤。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按 M 键重量发生变化,那么就需要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把该秤的铭牌、按 M1、M2……键产生数据变化的过程,以及摊主、营业执照进行连续录像,以便后续处理,这样可以防止因电子计价秤电源关闭或查封后电池电量耗尽,而无法及时取证。
4.2 电子汽车衡
电子汽车衡目前主要的作弊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利用软件作弊,还有就是加装作弊设备改变称量数据,也就是通常我们说的遥控装置,如图 3所示。
利用软件作弊通常是利用外接电脑对称量数据进行修改,一些厂家美其名曰进行称重数据管理,其实电脑显示数据与称重显示仪表显示数据是不一致的。检查这类案例时首先检查是否配置称重显示仪表,只有电脑显示是不允许的,称重显示仪表需要取得计量器具生产资质。如有,则看称重显示仪表与电脑显示是否一致,作为显示器的扩展功能,比如打印机,电脑等必须与仪表数据一致。打开电脑里的称重软件,在称重界面的工具栏里是否有百分比符号,如有,点击后看称重数据是否变化。这类利用称重软件改变称量准确性的查处比较难,但只要认真检查,有时是可以发现其中一些倪端的。
加装遥控装置改变称量数据是近年来查获作弊案例的主要手段,它主要是利用无线电接收装置接收控制信号后对正确的称重信号进行改变,以达到人为增加或减少称重数据的目的。根据目前查获的案例,无线电接收装置安装主要有四种形式,第一种将接收装置安装在传感器里;第二种将接收装置安装在称重显示仪表里;第三种是将无线电接收装置安装在电缆线上;第四种是将接收装置装在主信号线到仪表的插头内。
4.3 接收装置安装在电缆线上在数据传输电缆线上安装遥控装置 (如图 6所示) 是发现最多的一种方法,在检查时对传感器的电缆线以及接线盒到显示仪表的电缆线上是否安装有接收装置进行检查,由于该方法容易被查获,不法分子在安装时就比较隐秘,如仪表到秤台的电缆线在穿过墙体时在墙里电缆线就拐弯了,把无线接收装置安装在比较远的地方,如果按常规的检查方法不易被发现。在检查时用手拉一下电缆线,如果拉不动或与墙体连在一体时就需要仔细检查了。
4.4 在传感器信号接入仪表的插头上窜接一根加装有接收器的短的电缆线。
如图 7 所示。当遇检查时取掉装有接收器的电缆线,恢复正常称量。
五.法律依据
主要违法形式及执法依据
(1) 电子秤的标识铭牌不符合 GB/T 7722-2005
《电子台案秤》、GB/T 7723-2008 《固定式电子衡器》 等国家标准的要求,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未取得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
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电子秤结构的一般要求不符合 GB/T 7722-2005 《电子台案秤》、GB/T 7723-2008 《固定式电子衡器》 等国家标准的要求,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第十七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七条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八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诈骗罪或者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
附:刑法有关条文(一) 第二十八条涉及的刑法条款: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