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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领域在用电子秤相关问题及建议

时间:2017-05-28 03:42:25 来源:本站 点击数:739

目前流通领域电子秤存在印封 ( 或铅封) 、分度值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电子秤修理渠道不规范电子秤配置不合理电子秤称量结算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为规范其使用情况,保证计量交易公平、公正,建议加强对电子秤生产企业、修理行业的监管; 做好专项整治,加强法制宣传。实现计量法制化管理的良好效果。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的消费需求不断得到释放,而电子秤作为商贸流通领域计量交易环节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粮油、水产、农副产品、水果、茶叶、日用及保健品、餐饮、农用物资、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等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各行各业、方方面面都有着电子秤计量结算的身影,然而,在这过程中,所用电子秤产品是否合格、计量结果是否准确、交易过程是否公平、商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证,这些问题无不牵动着广大老百姓的心。

商贸流通领域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是计量法明确规定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需实行强制检定。目前市场上,除了按照相关要求实施计量器具统一化管理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综合性超市、商场、卖场等,在电子秤的配置、使用、维保等方面符合有关技术法规要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电子秤管理体制外; 其他零散的个体经营户在电子秤的选择、使用、维保、强制检定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规范、不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情况。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大量零散个体经营户的电子秤使用情况,明确其在用电子秤的诸多问题及如何妥善处理变得尤为重要。

1.流通领域在用电子秤的相关问题

1 .1印封 ( 或铅封、分度值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

印封 ( 或铅封) 是对直接影响电子秤量值部位采取的防护措施,直径至少为 5 mm、不破坏不能拆下。目前市场上,一些技术能力强、工艺水平高、质量管理严格的衡器厂商,如志荣、巨荣等均能按照 JJG 539—1997 《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等的相关技术、法规要求,制造高品质的合格产品。而一些规模小、管理差、技术落后、质量控制能力薄弱、法规意识淡薄的小型企业,它们往往采取一些不恰当方式来缩小生产成本、最大程度获取利润,如对电子秤的印封 ( 或铅封) 粗制滥造、甚至不装,导致影响电子秤计量特性的关键部位得不到应有的防护,由此催生市场不良商贩恶意改装电子秤,对涉及电子秤预置控制器、芯片等禁止接触、调整的电子秤器件进行改动,出现了利用校准密码标定、改变称量结果加装外置作弊开关更换芯片软件程序等目前被广泛使用的骗秤手法,滋生市场上计量欺诈的违法行为。

JJG 539—1997 中,还要求电子秤检定分度值 ( e) 和实际分度值 ( d) 相等。 “最大称量 30 kg,检定分度值 10 g”的电子秤在市场上使用比较普遍,它的量程和分度值能够满足日常商品计量结算的需求。而有的商户,为了在不另行购买高精度计量器具的情况下进行更精确的称量,就通过一些小作坊对电子秤的进行修改 10 g  d可随意修改成 521 g,在示值上似乎提高了精度。但因电子秤生产时的 MPE 是针对而言,d的缩小无法对 MPE 造成影响。在称量性能合格的情况下,缩小后的电子秤称量结果仍可能存在对应 MPE,而无法保证缩小后称量示值末位的准确性,因此电子秤示值精度提升也只是一种假象。并且,修改电子秤的 d,使其与不相等,已不满足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要求,属于不合格电子秤,不能用于贸易结算。

1. 2 电子秤修理渠道不规范

计量法要求,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须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方可准予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志和批准营业。即个体户从事计量器具修理工作,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现在市场上提供电子秤修理服务的个体户很多,能依法取得修理资质的却很少,大部分个体户通过在零售电子秤过程中或流动方式来宣传修理服务。由于没有修理资质,他们的修理场所通常较为隐蔽,其实质是非法的小作坊。这些小作坊在修理电子秤过程中,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 1) 根据客户要求随意修改电子秤技术参数,如实际分度值等。 ( 2) 修理完成后,未能将拆损的印封 ( 或铅封) 安装到位。 ( 3) 非法改变电子秤计量特性。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市场计量器具管理秩序,更是导致计量骗秤行为的源头之一。

1. 3 电子秤配置不合理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商户用于计量结算食品、金银饰品的电子秤,其MPE 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并对各品种、价格档次食品不同称重范围的负偏差进行了定量规定,其中干菜、山 ( ) 珍品或高于 30  / kg”的食品,当称重范围 “m ≤1 kg ”时,规定的最大负偏差为 2 g。目前市场上商户配置的电子秤以最大称量 1530 kg 为主,在数年前,物价水平相对较低,这类型号规格的电子秤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商品的称量需求,而随着近年来物价的快速上涨,茶叶、熟食、水产海鲜、地方土特产等商品价格超出 30  / kg 的不在少数,而最大称量 1530 kg 电子秤的分度值分别为 5 g10 g,均已超出规定的负偏差要求,再使用这类型号规格电子秤进行称量结算,已无法满足法规要求,也很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商户的误解,引发纠纷

1. 4 电子秤称量结算操作不规范

现在市场上,很多商户为了提高电子秤称量结算操作效率、避免找零等目的,都热衷于缩位计价的操作方式。缩位计价是指商户在使用电子秤、输入商品价格时,只输入实际价格的1 /10  1 /100,再将电子秤显示金额的 10 倍或100 倍作为结算金额。在这过程中,因电子秤称量显示金额存在四舍五入的舍入误差,输入商品价格时缩小的倍数越大,存在舍入误差的电子秤显示金额扩大相同倍数后,误差扩大的倍数也越大,即结算金额误差越大。那么,在不考虑电子秤舍入误差对商户综合的赚赔影响,仅考虑消费者称量结算逢五进位情况时,进位误差在扩大 10 倍或 100 倍后,最终的结算金额很可能相对大幅超出实际金额,这将影响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显然,缩位计价的操作方式是不规范的。

2.建议

2.1加强对电子秤生产企业、修理行业的监管

生产企业是电子秤各项监管工作的源头,企业产品质量是否过关直接关系到流通领域的监管难度; 修理行业是计量器具在流通领域保持合法、合格的重要环节。计量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职权,把好源头关、严格控制修理环节规范运行。切实做好两证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关于生产设施、出厂检定条件、人员的技术状况、有关技术文件和计量规章制度四方面的考核,以及定型鉴定、样机试验过程中对样机和技术资料的审查,对质量、技术、管理等存在缺陷、不满足法规要求的企业、个体户应坚决不予发证,并责令其取证前停止一切制造、修理活动。对考核合格取得证件的企业、个体户应加强行政监督,定期对生产现场、成品仓库、修理现场进行抽检和监督试验,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个体户及时依法处理,并借助新闻媒体、网络、报纸等渠道公开其不法行为,让消费者、电子秤的购买及使用群体了解到这些信息,促使企业、个体户之间优胜劣汰,确保最终流向市场的产品都是质量过关、合法、合格的。

2. 2 做好专项整治,加强法制宣传

一方面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开展针对电子秤配置、操作问题的专项整治,让商户明确了解问题关键、如何整改、如何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等细节; 另一方面要加强计量法治宣传,建立良好的计量法制舆论氛围 。在电子秤被广泛使用或使用频率高的场所发放计量法规宣传材料,通过社区宣讲服务活动、电视广播讲课、主题文艺演出等方式近距离、大范围地向大家详细、透彻、通俗讲解计量法律、法规,让大家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找到的用武之地。能够依法自立、以法自卫,确保自身在计量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合理,并善于借助 12365、网络举报投诉等方式来监督他人的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3.结束语

电子秤在商贸流通领域计量交易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违反计量法规的电子秤相关性问题不仅影响到市场计量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更影响到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针对市场暴露出来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部门职权,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引导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依法严惩不法行为,努力推进计量法制化管理进程,才能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