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衡器制造技术的进步,杆 秤已大量被其他衡器代替。但是,由于其结构简单、易 于携带、价格低廉、操作简单、称量迅速等优点,仍然 被广泛应用于广大的乡镇农村和集贸市场及流动商 贩,在某些特殊行业(如中药材零售领域),其作用难 以替代。另一方面,杆秤作为我国的国粹之一,也日益 彰显出其文化内涵,成为祝福馈赠和旅游纪念品中的 宠儿。
一、规程修订的背景及过程
JJG17-2002《杆秤检定规程》(以下简称‘‘原规 程已颁布施行十多年,在计量检定实践中出现的某 些问题和歧义有待明确。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杆秤 的制作工艺发展和贸易结算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修 订。修订目的是解决杆秤计量检定的统一性和可操作 性问题,确保其计量性能的准确、可靠。
本规程的修订坚持合法合理、科学实用的原则,力 求把国际上先进的计量技术和计量管理的经验同我国 的杆秤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并与目前我国杆秤的法制 管理要求相符合,与大部分生产及产品实际状况相适 用。规程在编制格式上执行了JJF1002-2010《国家计量 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规定,计量性能要求和技术要求 采纳了OIML R76-1:2006《非自动衡器》第一部分的相 关要求:并以大量的试验数据作为编制基础。
修订后的JJG17-2016《杆秤检定规程》(以下简称 “新规程于2016年11月25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 布,并自2017年5月25日开始实施。
二、适用范围
新规程适用于杆秤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 中检验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修订删除了使用 中检验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相关内容,修订为“适用于普通准确度级的杆秤的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
原规程概述中规定“戥秤可制成刀纽式、刀纽绳 纽结合式或绳纽式。”针对该条款规程起草小组进行 了专项调研和讨论,由于“绳纽秤”结构的缺陷,容易 造成灵敏度偏低及稳定性差等问题。随着杆秤生产工 艺的进步,戥秤完全可以刀纽式,目前,仍将戥秤制成 刀纽绳纽结合式或绳纽式的企业很少,并且检定合格 率很低。因此,本次规程修订,删除了该内容。即新规 程不适用于“绳纽秤”的检定。
三、修订内容
1.计量性能要求
调整了戥秤、钩秤和盘秤最大秤量及检定分 度数的规定
原规程规定:戥秤最大秤量为:20g
本次修订为:
戥秤最大秤量为:20g
钩秤、盘秤最大秤量为:500g
(2)统一了杆秤的最大允许误差的执行
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执行统一的最大允许误差 要求。原规程规定“本规程颁布前通过定型鉴定、样机 试验的各种杆秤……在后续检定中,除修理后检定执 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外,其余均执行首次检定最 大允许误差的两倍。”新规程删除了执行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的内容。
(3)进一步明确了检定分度值
原规程定义实际分度值为:“以质量单位表示的 相邻两个刻线对应示值之差的数值。”而同一台杆秤 的实际分度值是允许不相同的,这就容易产生使用哪 一个实际分度值的歧义。
新规程规定:杆秤的检定分度值与零点纽的最小 实际分度值相等,即e=d。
将d定义为零点纽的最小实际分度值。
2.通用技术要求
(1)删除了有关型式评价的内容
在国家发布《首批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目录》前,原 规程是杆秤型式评价的主要依据,该目录发布后,划 定杆秤不属于重点管理计量器具。
GB/T23111 -2008《非自动衡器》8.1条规定‘‘属于 本标准6.4至6.9规定的衡器,无需进行型式批准,”6.6 条为:“单游码衡器(杆秤)”。从而使杆秤失去了型式 评价的意义。
本次修订将原规程中有关型式评价的内容删除。
(2)增加计量安全性要求
原规程未明确计量安全性要求。按照JJF1002-2010的要求,本计量检定规程将计量的安全性作为一 个单独的条款进行了规范。
规定:杆秤不应具有易于做欺骗性使用的特性。 对游砣的调整腔等直接影响到称量示值的部件,应采 用封闭式结构,封片的直径至少为5mm,并且有相关 标识。封片不能破坏和拆下,封片拆下后合格即失效。
①秤杆与游砣要有对应统一的编号,不可分离使 用;?零点纽、最大秤量纽、承载器在秤杆上的位置应 固定;③秤杆应使用实心材料制作。
93)所配游砣的最大允许误差
将杆秤所配游砣的最大允许误差规定为仏等级 砝码(或砝码组合)的最大允许误差,如表1所示。
(4)计量器具标识
取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标志。增加器具编 号、准确度等级或符号、游砣标称质量,游砣的质量与 最大秤量之比的百分数及游砣调整腔封片标志。
3.计量器具控制
根据JJF1002-2010的规定,对检定用标准器具、检 134中国计量2017.7 定条件、检定项 目、通用技术要 求检查、计量性 能检定、检定结 果的处理和检定 周期进行了规 定,与原规程的 主要不同之处如 下:
(1)计量标准器具
检定用的标 准砝码(包括附 加砝码)应符合 JJG99-2006 《砝 码检定规程》的 计量要求,其误 差绝对值应不大 于5.3规定的相应载荷下杆秤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3。
原规程规定计量标准器具为:!级砝码”。按照 新规程准确度等级高于M2等级的砝码均可用于检定 杆秤。
明确检定用直尺:分度值为0.5mm。
(2)重新规划了检定项目
在检定项目一览表中删除使用中检验的内容,将 外观检查合并细化为通用技术要求检查,在末秤量检 定中增加重复性检定和稳定平衡检定。
(3)增加示值误差和重复性计算公式
原规程对示值误差和重复性均以文字方式表述, 容易引起歧义。新规程增加了示值误差和重复性的计 算公式。
示值误差计算公式:
误差的最大值,kg或gEMin- 3次称量示值误差的最小值上kg或g。
(4)修订了检定记录格式和检定证书、检定结果 通知书内页格式
检定记录中增加检定用计量标准装置和标准器 的信息,充实了检定信息。
规范了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四、关于术语
新规程增加了杆秤的平衡、平衡位置、杆秤的指 示装置、游砣、杆秤的游砣质量比、计量杠杆、稳定平 衡等7个术语。
杆秤的平衡:当杆秤的指示部件(秤杆),达到稳 定时的平衡状态(接近水平位置)。
平衡位置:秤杆在平衡状态时所处的位置(秤杆 末端高于水平位置为+,反之为-)。
杆秤的指示装置:以可见的形式提供衡器称量结 果的装置。
游砣:安装或悬挂在计量杠杆上,可与刻线组合 使用的活动砝码。它往往和计量杠杆上的标尺标记一 起来指示称量值。悬挂着的游砣也叫挂砣。
杆秤的游砣质量比:杆秤游砣的质量与最大秤量 之比。
计量杠杆:配备有游砣和(或)平衡砝码,由一根 (上或多根杠杆组成的载荷指示部件。
将“平衡稳定性”改为“稳定平衡”。原规程平衡稳 定性为:“在称量状态下,使杆秤处于平衡状态,然后 用手夹紧铊系,使秤杆分别上升或下降10。~ 15。,放手 后秤杆应恢复到初始平衡状态。”
新规程规定稳定平衡为:“当秤杆偏离平衡位置, 并自由而无扰动地释放时,它将返回原来的平衡位置 或在其附近摆动的一种平衡。”
五、注意问题
1.专用检定架
专用检定架是用于在检定时固定悬挂秤纽和直 尺的,在现场检定中,若不方便携带或无法放置专用 检定架时,可倚靠建筑物或其他高于检定员视线的固 定物体对秤纽和直尺进行固定。
2.平衡位置
平衡位置是秤杆在平衡状态时所处的位置(秤杆 末端高于水平位置为+,反之为-)。由检定员在检定 时,垂直放置直尺,水平视线观察秤杆末端与直尺刻 线获得,测得平衡位置后,再移动秤纽或直尺,该平衡 位置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