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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地磅检定时间间隔的研究

时间:2019-01-14 03:21:00 来源:本站 点击数:1049

近几年,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辽宁省内高速公路进出口安装的动态公路车辆自 动衡器检定前后进行研究总结了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计量性能的变化规律,研究结果对保障高 速公路计重收费管理有很强的参考作用。

根据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定周 期规定:动态汽车衡检定周期为1111。近年来’辽宁省 计量科学研究院根据对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的周期检定 情况以及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文简称高速局) 的反馈情况发现,动态车辆自动衡器检定周期时间间隔 为一年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保证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的 计量性能稳定、准确可靠。于是从2010年起,该院缩短 对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的检定时间间隔,以保证动态车辆 自动衡器测量值准确稳定。

JJG907- 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中5级动 地磅的最大允许误差为土 2.5%,经过与高速局以及动 态车辆自动衡器维护厂家协商,为保证数据一致,决定将 检定后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的示值相对误差调整为-1.0%

1.间隔为1年调试前的示值相对误差

我们选取了车流量较大的万家站X08出口和车流 量较小的谢屯站X01出口两个收费出口作为研究对 象。这两个出口的日均车流量分别为1000辆左右和70 辆左右,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的生产厂家为北京万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GCS-30SYS2009年和2010年动态车辆自动衡器调整前示值相对误差如图1、图2所示。

2.时间间隔缩短后调试前的示值相对误差

对于本省的动态车辆自动衡器进行检测,将所得的 连续两年的检定数据进行比较后,可以得到,两次检定周 期之间,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示值相对误差变化较大且趋 势无法预测,对准确、合法地开展计重计量收费工作带来 了很大不利的影响。因此,该院将所研究的情况和结果 及时反馈给高速局,经讨论商议,该院与高速局签订了 《辽宁省高速公路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定协议书》, 协议中商定,除按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周期检定以 外,根据各收费站车流量大小不同的情况增加巡回检验 (即使用中检验),确保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维持在相对准 确稳定的工作状态。以万家站、锦州站、谢屯站分别增加 5次、2次和1次巡回检验。以万家站、锦州站、谢屯站出 口为例(日均车流量分别为1000余辆、300余辆、70 辆),对其动态车辆自动衡器检定,2010?2012年的动态 车辆自动衡器示值相对误差()如图3、图4、图5所示。

3.结论

一般情况下,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示值相对误差随车 时间的增加及流量的增大而变大。增加定期巡回检验 后的动态车辆自动衡器示值相对误差明显变小且稳定 性更好。各种客观原因都会对动态车辆自动衡器在一 年的检定周期内示值准确性和稳定性产生不利的影 响。增加巡回检验次数可以很大程度地保证动态车辆 自动衡器称量准确稳定。为保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工 作顺利有效的开展,缩短检测时间间隔并且增加巡回检 验次数是有必要的。